中共台州市黄岩区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2月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红十字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4月2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黄岩区红十字会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三是坚持纪律要求,狠抓督导落实。
截至目前,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会党组反馈的三方面 3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谈话1人,组织处理1人。
(一)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宣传红十字精神深度、广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1)针对“对宣传工作重视不够”,党组未作专题研究,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未进行系统部署问题。
一是会党组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加强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宣传工作。二是党组作专题研究,系统部署。
(2)针对“宣传力度不足,方式方法单一”问题。
一是打造立体宣传网络。二是抓主题宣传提升影响力。
(3)针对“宣传效果不佳”,“黄岩区红十字会”门户网站浏览量少,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少问题。
一是活动推广。二是宣传推广。三是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开通了线上捐赠通道。四是创新人道资源动员机制,推动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可持续的筹资工作格局。
2. 关于“机制制度建设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1)针对“内控机制不够完善”,未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未建立捐赠物资审核制度问题。
一是完善内控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捐赠物资审核制度、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三是健全完善区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红十字博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财务管理和“红十字博爱基金”使用管理。
(2)针对“议事规则未严格执行”,存在以工作例会代替党组会议现象,“三重一大”制度不够健全,记录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二是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制度。
3. 关于“指导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1)针对“指导乡镇街道红十字组织开展工作力度不足”,党组成员深入乡镇街道走访、调研次数较少问题。
一是实施“红十字强基工程”建设,激发红十字基层组织服务活力。二是加强对红十字“三救”“三献”核心业务的指导。三是打造深受群众欢迎的人道公益项目。
(2)针对“协调相关部门力度不足”,与常务理事会成员单位沟通协调不够问题。
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与合作,制订《黄岩区红十字会常务理事会成员工作分工》,对6名兼职副会长进行工作分工,形成“理事真理事,理事办实事”工作合力。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全面规范”,党组学习记录不够规范,存在与其他会议混合记录问题。
一是推进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二是完善学习档案。三是加强“学习强国”平台的使用学习。
(2)针对“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有力”,2018年、2019年未开展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专题分析问题。
一是加强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二是党组每年2次以上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适时开展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研判。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有待加强”,党组未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汇报,未及时调整网军队伍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汇报。二是加强网军队伍建设,增加网评员数量,发挥网评员队伍舆情监测的前锋作用,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
(二)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风廉政分工不规范”,非党人员负责党风廉政工作问题。
会党组立行立改,研究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印发了《区红十字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黄红党组〔2021〕5号),党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负分管责任。
(2)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党员日常教育监督不够到位,廉政约谈以工作性约谈为主,缺少针对性的警示性约谈问题。
一是进一步压实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并将“责任清单”延伸到各科室和机关干部,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从单位、科室、个人三个层面入手,对照工作职责,逐项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和隐患,制订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三张清单”,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强化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三是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
(3)针对“专题警示教育未开展”问题。
2021年5月10日,针对单位一同志犯了错误受到处分的情况,召开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同时单位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生活及“八小时之外”非工作时间的管理。
2.关于“财务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受捐现金管理不规范”,收取现金捐赠资金未及时解入单位银行账户问题。
一是设立库存现金科目,并登记现金日记账,对于捐赠款收取,尽量通过网上银行,对于收取的小额现金,做到“周周清”。二是开通线上捐赠通道,实现扫码捐赠。
(2)针对“项目经费使用不规范”,如2020年部分临时工工资在组织建设人道专项及宣传经费中列支问题。
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的用途规范使用。
(3)针对“捐赠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
加强对定向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根据捐赠人意愿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资金用途,及时跟踪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捐赠资金用到实处,并建立完善相关台账,有据可查。
(三)在“加强和巩固党的建设基础”方面
1.关于“组织生活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针对民主生活会缺少辣味,部分主题党日活动情况记载在红十字会工作例会记录本上问题。
一是严格组织生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完善学习档案,落实专人负责,详细做好主题党日学习记录,分门别类做好台账记录。
2.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 针对“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如2018年3月批次干部提任,缺少考察预告、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任前档案审核和任前谈话等环节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二是党组班子以身作则,严格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三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2)针对“任职发文不符合相关规定”,如会议讨论决定的时间为2018年3月1日,任职文件落款时间为2018年3月9日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人事干部业务政策学习,提高干部能力水平。二是完善了《区红十字会公文处理办法》,加强发文流程学习和把关,严格按照规定发文。
(3)针对“归档资料不规范”,归档资料中缺少民主推荐汇总表、考察预告、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汇总表、考察谈话记录、廉政鉴定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相关材料问题。
进一步完善了《区红十字会档案管理制度》,专人负责,规范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6-84121980,电子邮箱:hyredcross@126.com。